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开庭后也没有说调解,开庭被告也没有说不知道债权已转移,而且之前法院也知道补充协议上的148万元有我的名字,为什么还会这样判,债权已转转其实被告是知道的,所以当庭没陈述。请高人指点.这官司怎么打,或让利找收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