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上台给现代民主政体留下了哪些历史教训

如题所述

军队及一切武装力量归国家所有,并由宪法授予的权力指挥,除此以外,任何党派、任何政治团体不得拥有自己的军队或武装力量,这是任何一个现代民主共和国必须坚守的宪政原则。然而,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三十年代的德国,希特勒的纳粹党居然能够公然地组建一支自已的武装力量,并且在之后的希特勒夺权、发动侵略战争、屠犹的种种滔天罪行中冲锋队和“党卫军”发挥了普通德国军队所不能替代的作用,这委实滑天下之大稽,给现代民主制度留下了千古笑柄。
1921年7月,希特勒窃取了纳粹党主席之职后,马上开始建立纳粹党武装力量的工作。同年8月,专门负责在他举行集会时维持“秩序”的那些武斗队演变成为一个身着戎装的准军事组织。该组织最初起了一个旨在避免招风惹眼、引来非议的名称,叫作“体育运动队”。两个月后,“体育运动队”做了微妙却更为符合实际的改变,换作“冲锋队”。行伍出身的恩斯特·罗姆担任了队长。根据希特勒“必须用暴力来清算暴力”的格言,冲锋队成为纳粹党的武斗队。冲锋队员们入夜以后,在建筑物的墙壁上粉刷标语口号或张贴传单;光天化日之下与持不同政见的对手厮打殴斗;在吹奏乐的旋律和一片充满惊羡的目光里齐步通过大街或乘坐着敞篷车驶过乡村。所有这一切对于纳粹党青年党员们具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可见,这支冲锋队已经向准军事组织演变,并如此招摇,竟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反而令一些人羡慕,真是匪夷所思。如果说这时的冲锋队还只是干一些打架斗殴的破事,还不具有“军事性质”,但希特勒率领冲锋队发动啤酒馆政变,该说明这支冲锋队的性质和潜在的危害吧。然而,这似乎并没有引起魏玛共和国真正的警觉。不错,因政变失败希特勒锒铛入狱,但冲锋队的头子罗姆却被免刑开释。罗姆纠合冲锋队残余势力组成了“前锋会”,致使希特勒出狱后很快就重新掌握了冲锋队。
颇为荒谬的是,一方面,死灰复燃、日益坐大的冲锋队得到了魏玛共和国最大限度的宽容,另一方面,希特勒竟然得寸进尺地不满足于冲锋队的不“正大光明”,为了从一开始便使冲锋队不具任何秘密组织的性质,希特勒在给冲锋队主持人普弗鲁尔的信中写道:“不应该将它隐藏起来,而应该在光天化日之下游弋。我们并不需要一、二百忠心耿耿的密谋者,我们需要的是千千万万为我们的事业而战斗的狂热斗士。”在30年代经济危机造成的大混乱中魏玛共和国尽管手忙脚乱,自顾不暇,但它导致自身灭亡的致命错误之一,就是对纳碎党的武装力量——冲锋队姑息养奸,养虎贻患。正是政府听之任之的态度,使希特勒有恃无恐,更加嚣张。不久,希特勒将在南美担任军事顾问的罗姆召回国,让他继续掌管冲锋队。罗姆重操旧业,大展宏图,将冲锋队由10万人发展到30万人,其实力是国防军的3倍。到1933年为止,冲锋队在全国挑起的武斗案件达4万起。连续不断地制造圣巴托罗缨之夜。他们进行的殴斗、谋杀、爆炸和暗害活动扼杀了一切进行政治讨论的尝试,制造出比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不久的那种混乱局面更为严重的局势。冲锋队为希特勒上台冲锋陷阵,立下了汗马功劳。之后,因权力和政治利益之争,希特勒不断壮大自己的贴身卫队党卫队以取代冲锋队位置,而党卫队只效忠希特勒一人,同时具有军事性质和秘密警察性质。到三十年代中期,党卫队的4.5万名秘密警察已分布全国,监视着敌视政府的一切活动,它的6.5万名保安警察和280万名风纪警察,保卫着希特勒的安全;它的4万名看守人员在20座集中营和附近的160座劳动营残酷迫害无辜的“犯人”和反法西斯战士,它的10万名保安处情报人员,密切地监视着国民的思想动向,几乎控制着整个德意志民族。
军队是民主共和国的“定海神针”。军队的私人化和党派化,是共和国的最大祸害,也是共和国不成为其共和国的主要根源。中国的辛亥革命草创的共和国,就因为军队归属于各路军阀和军队的私人化而化为画饼;随后就是军队的党派化,北洋政府垮台后中国两大政党均以各自的军队武力争夺天下,结果打出了一个披着共和国外衣的党天下。军队是国家的,但更是党的,归根结底是党的。军队的存在,不是为了宪法原则,不是为了公民的平等权利,而是为了党的政治统治世世代代不动摇。因此,一旦这种统治受到威胁,军队就会得到指令向手无寸铁的公民开枪,他们的坦克就能呼啸着从一腔热血的青年学生身上碾过。而一支归属于共和国、忠于宪法的军队,在任何情况和场合下,都不会向手无寸铁的公民——他们保护和为之效忠的主要对象开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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