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期限可以约定最长是多久

如题所述

一、保证担保期限可以约定最长是多久

保证期间是属于在合同中很常见的一种情况,我国法律对保证期间时间的长短是有规定的。在保证期间,双方还要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保证担保期限可以约定最长是多久呢?今天,小编整理了对您有所帮助。

一、保证期间的基本概念

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务履行期届满后,保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经过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应当从债务清偿期届满时起算,不宜将保证期限订得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

2、不宜将保证期间规定得无限期的延长。

三、保证期间约定的最长时限

1、《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予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的,视为约定不明,保日起二年”。《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

2、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而在抵押担保中,尽管抵押权存续于主债权存在的始终,但法律也给予了诉讼时效期间二年内行使,时效

3、司法实践中,亦经常发生约定的保证期间为3年以上,或者七、八年的都有,虽然约定期间明确,不像“二年以上”的约定不明确,务诉讼时效二年计算担保责任期间,既可及时督促债权人主张担保权利,亦可将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固定,并依法保障其追偿权的行使。

四、保证期间的基本类别

保证期间因其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

1、所谓的约定保证期间是指确约定的保证期间,通称之为定期保法》十五条规定:“合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保证期间;??”

2、催告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或无效的情况下,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不催告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而确立的合理期限。

3、法律推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范加以补正,即依法律规定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一定时期为保证期间。如中国《担保法》第25条、第26条规定,法律推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始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于6个月届满之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超过保证期间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要想行使债权,需要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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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方式为担保的最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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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一般来说有当事人约定的,依照当事人约定。没有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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