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 waybill 是海运单,不是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是ocean bill of lading
首先SEAWAYBILL不是物权凭证,想当然的只要把SEA WAYBILL拿到船公司人家就会放货,那就错了。签发SEAWAYBILL的货物,在目的港多数国家可不用出示SEA WAYBILL 或只要出示WAYBILL单的COPY,在验证收货人身份后就可提货(部分国家或地区按照当地政策不能签SEA WAYBILL)。所以在实践中,有些客户只要WAYBILL的传真件就是这道理。
接上面,SEA WAYBILL的收货人必须记名,TO ORDER或OT ORDER OF XXX是不可能形成SEAWAYBILL的。这是SEA WAYBILL是一个要求,这样目的港只要将前来提货的人的身份同WAYBILL单上的收货人进行核对,只要一致就可放货。
现在很多人在船公司可签发SEA WAYBILL的情况下,已经把SEA WAYBILL等同于电放,从操作中来讲确实是很类似。还可以少交电放的费用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iamatr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