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生前骨灰处理遗嘱用公正吗?

如题所述

遗嘱是否有效与有没有经过公证没有关系,只不过经过公证的遗嘱的优先级较高,就算是以后再立别的遗嘱(未经公证)也应以公证遗嘱优先。并且由于公证处有完善的立遗嘱流程可以保障遗嘱的有效性,对于遗嘱如何立遗嘱、需要写明哪些内容、需要注意哪些有更加清晰的认知,但是如果财产没有特别复杂,只是一些常规的财产,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特别复杂,完全没有必要进行公证。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公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需要两个以上。录音遗嘱——录音形式,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对遗嘱进行公证,有如下好处:公证员是专业人士,会严格按照遗嘱的法定形式,以及依照司法部关于公证遗嘱的程序规定,协助被继承人依法拟定遗嘱,保证了遗嘱的合法有效性。要知道,很多自书遗嘱都被法院认定无效的。遗嘱进行公证了,就会在公证处保留一份遗嘱副本,这完美地解决了遗嘱的保管问题。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自书遗嘱后,一般放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导致遗嘱丢失。

遗嘱或己公证遗嘱,并不是直接能执行的生效文书,它只能反映死者分配遗产的意愿。要使遗嘱成为执行文书,就需要进行公证或诉讼,取得继承公证书或判决书,这样才能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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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7
遗嘱继承无效,或者无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云浮法律问答顾问
2019-01-05 09:43:31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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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第2个回答  2020-11-17
不用公证。
如果自我感觉没有什么纠纷就不用公证,如果感觉可能有纠纷,就要公证,毕竟效力比较大,其实不公证,只要有证明人能够证明遗嘱的情况,也是有效力的,这个毋庸置疑。
望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1-17
这个也是对自己骨灰处理的一种权利,所以我认为也是应该把遗嘱公证的,这样才能够保证它的遗嘱效果
第4个回答  2020-11-17
这种事情不需要公正,不用多花这笔钱,死者己经不在世,不会产生太大的纠纷,如果家族里对此事可能有人存在争议,不妨公正一下,也花不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