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户口迁入新政策

如题所述

在郑州市中心城区由持有居住证满1年。即凡持有郑州市中心城区居住证满1年、户口住址在农村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县(市)、上街区持有居住证即可。即迁入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不要求持有居住证的时限。
无论是郑州本地学校毕业还是外地学校毕业,也无论是毕业1年、5年还是10年,只要你是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凭毕业证、迁移证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材料齐全的,均当场就可零门槛落户郑州。在郑州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的外市人员,可到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服务站)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在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租赁住房入户的,不要求租赁时限。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即在郑州市中心城区近一年内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县(市)、上街区不要求时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人关系证明(户口簿能直接显示关系的可不提供)和房屋租赁合同,经户籍民警在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中核实信息有效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租赁住房时间,以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中承租人信息录入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郑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户口迁移政策调整内容。按照“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
第三部分:改革完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从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和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三个方面,扎实做好户籍管理基础工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实施和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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