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测算中,如何确定自有资金值?

如题所述

资金指的是自有流动资金,即所有者权益扣除固定资产等其它资金占用后的,用于营运周转的自有流动资金。扣除全部自有资金显然存在问题,企业的自有资金中有大部分是用于固定资金投资的,并不是用于流动资金,应该是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中用于流动资金的部分较为合理。否则现在算的借款企业都不需要资金,其实并非如此。

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及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公式的理解

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对银行客户经理对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带来一定影响,有的很多企业测算出负数,与实际不符。如何如测算呢?

《办法》中给了参考方法: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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