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委会到底有什么难?大家有什么建言?

如题所述

我认为小区业委会成立难直接原因就是办事处和居委会的问题!每个小区的物业公司都和他们有着直接的工作和其他关系!成立业委会就是小区业主受到物业公司长期盘剥和挤压后形成的一种小区业主之间的共识,往往都是被迫后一种正常维权行为,也是法律支持的!但是,办事处和居委会在成立业委会这件事上是用维稳的另一种眼光看待业主成立业委会!所以成立业委会本身办事处就是不会支持业主维权过程的法律行为!办事处嘴上不说,但行为上会设置各种障碍!即使业委会最终成立了,办事处和居委会也会利用业主之间的矛盾制造混乱!办事处本身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就是不支持业委会的成立个日常工作!这是制度和体质问题!

业委会最容易让物业搞渗透,物业最强项业主斗业主,把业委会拢到物业手里,为物业办事,最好是由楼拣长他们组织定期开业主大会,讨论小区现壮,及发展方向,不给物业主动权,否则都是物业的了!

凡是有物业服务公司的小区应该依据相关法规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权力是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或居委会原则上不能代表业主委员会的权益。

国家相关法规或省,市,区、县级规定条例较明确,只是物业公司财大气粗,联手居委会或街道办设障,致使小区成立业委会受阻,已经成立业委会的也难以履行其职责。

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我们小区管理处很差劲,收费高,财务支出不透明,服务很差,还有一堆吃空饷的。最后一些业主忍无可忍,想成立业委会来牵制管理处。但折腾了五年,也没能成立业委会。阻力主要来自一下几个方面。

一,职能部门的各种刁难。现在的物业公司归房产局管,他们的关系一般都处理的不错,再加上各种各样的利益纠葛。那物业肯定不希望成立一个业委会来监督他们。所以边找各种理由阻拦。以我们小区为例,原本业委会的选举成功,后到房管局备案即可。但是当我们要成立业委会的时候,房管局和当地社区全程参与。并找出各种理由说我们的候选人不合格。比如说欠交管理费,或者说年龄不适合等。导致我们的业委会选举最终破产。

二,投票率和得票率很难达到要求。业委会的选举实际上是一个民主投票的过程。在我们国家民主投票实际上离我们很远,以至于我们很多业主没有维权意识,很多事情没到他们头上,他们就只有围观。还有很多业主平时工作很忙,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入住,所以,投票里要想达到60%很难,有时候就算投票率达到60%,但是得票率想过51%。也做不到。

三,业主之间互相不信任。现在虽然大家住在同一个小区。但相互之间沟通比较少,互相之间基本不认识,在这种情况下,让他们投票选业委会。他们也不知道选谁?有些业主很热心的做各种工作,但在其他人眼里,这个业主这么积极,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选举也变得异常困难。

四,很少业主愿意站出来做候选人。现在的业委会一般要求是9到13人,候选人要高于这个数。而业委会是没有工资,没有报酬的只是凭着满腔的热血来候选,所以当他们面对一些业主质疑的时候,无疑心里会面临很大的压力。所以每次选举的时候要做很多工作才有业主愿意站出来侯选。

业委会成立难,但是成立后是苦难的开始,不用明说大家都清楚。

大部分业委会都是魁垒,无实际执行权力,因为大部分的物业公司都是由开发商内定的,最好是全部撤销各类型的物业公司,改由属地化社区接管,

业主委员会多数是为了小区全体业主提供违权,保护住户合法权益全心付出代价。也有个别业主委员会,做违被业主意愿,帮助物业公司,打压业主,讹诈,勒索,业主。建议业主委员会任期制。

楼长单元制就可以有效管理园区。并且是最合理和最有效的单元管理模式。为什么非要给业主制造“麻烦”和成堆的困扰啊?还是别有用心的人,钻了业主们的信任空子,强压物赖给业主。难不成“物赖”是谁家暴利敛钱的“后花园”吗?那就希望国家好好查查,这灰色经济链条,藏污纳垢了多少腐败和贪腐现象?如果按民心和民众所愿,其它服务角色,均能在 社会 上聘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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