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办理一定要在户籍派出所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不一定,对于满足条件的可以异地办理,具体要看常住居住地的政策。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身份证可以异地受理,但有条件及严格的限制: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4、如果当事人的情形符合上述“1”--“3”的任一描述,或者居住地不是本人户籍地的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的,就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5、需要说明的事:如果当事人是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在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7条、10条的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