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了没火化,居委会就可以取消还活着的低保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意见,第六条规定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或社区村居委会。此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会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是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京告知之后仍然为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平。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有一些人会贪图去世人员的退休金保险金或者低保补贴。还有军烈属补贴而不去销户这种行为一旦查出来,除了没收已领到款项,还会按照诈骗公私财物罪问责。
当然,你这种情况去世了,还没有火花聚会取消活着的低保。这个问题问得不太明白。人已经去世了,怎么还取消活着的低保是什么意思?人活着就不可能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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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12
完全可以。因为她人已经去世,就不能再享受低保了。这是合法合理合规的做法。
第2个回答  2022-04-12
只要人去世了,不管有没火化,当然可以取消关于这个人只有活着该得到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