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3、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

(3)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4、若有子女,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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