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以后,营业执照变更了新法人,但税务方面还没变更,会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三证合一以后,营业执照变更了新法人,但税务方面还没变更,会有的影响有以下:1、公司会无法开发票,因为需要重新领购时税务局会要求更换税字号,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换领新发票;2、公司本身正常在报税,已经有报税的数字证书,有可能会因为这个三证合一的事情导致密码无法登陆,需要到前台重置。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所规定的税务登记内容变化之一者,均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自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实际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扩展资料:
一、基本原则1、兼容并蓄,降低成本。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2、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将来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二、主要特性1、唯一性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2、兼容性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3、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4、全覆盖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5、发展方向“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监管。当前推进“三证合一”制度改革,除大力减少前置审批外,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面向质监、税务、工商、公安、社会保障等各级组织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资源信息共享交换技术,实现电子政务系统跨平台、跨应用、跨系统、跨地区的资源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部门间信息交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造条件。行政审批权力应当与注册登记事务分离。行政审批权力通过法律规定由行政部门承担,而登记注册事务则可以由事业单位承担。第一,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是由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决定的。第二,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也是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参考资料链接:百度百科--三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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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7
三证合一以后,营业执照变更了新法人,但税务方面还没变更,会有的影响有以下:1、公司会无法开发票,因为需要重新领购时税务局会要求更换税字号,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换领新发票;2、公司本身正常在报税,已经有报税的数字证书,有可能会因为这个三证合一的事情导致密码无法登陆,需要到前台重置。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所规定的税务登记内容变化之一者,均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自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实际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扩展资料:
一、基本原则1、兼容并蓄,降低成本。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2、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将来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二、主要特性1、唯一性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2、兼容性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3、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4、全覆盖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5、发展方向“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监管。当前推进“三证合一”制度改革,除大力减少前置审批外,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面向质监、税务、工商、公安、社会保障等各级组织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资源信息共享交换技术,实现电子政务系统跨平台、跨应用、跨系统、跨地区的资源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部门间信息交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造条件。行政审批权力应当与注册登记事务分离。行政审批权力通过法律规定由行政部门承担,而登记注册事务则可以由事业单位承担。第一,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是由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决定的。第二,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也是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参考资料链接:百度百科--三证合一
第2个回答  2022-07-26

三证合一以后,营业执照变更了新法人,但税务方面还没变更,会有的影响有以下:

1、公司会无法开发票,因为需要重新领购时税务局会要求更换税字号,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换领新发票;

2、公司本身正常在报税,已经有报税的数字证书,有可能会因为这个三证合一的事情导致密码无法登陆,需要到前台重置。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所规定的税务登记内容变化之一者,均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自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实际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3个回答  2022-08-26
公司会无法开发票,因为需要重新领购时税务局会要求更换税字号,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换领新发票;
第4个回答  2022-08-27
三证合一以后,营业执照变更了新法人,但税务方面还没变更,会有的影响有以下:1、公司会无法开发票,因为需要重新领购时税务局会要求更换税字号,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换领新发票;2、公司本身正常在报税,已经有报税的数字证书,有可能会因为这个三证合一的事情导致密码无法登陆,需要到前台重置。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所规定的税务登记内容变化之一者,均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自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实际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扩展资料:
一、基本原则1、兼容并蓄,降低成本。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2、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将来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二、主要特性1、唯一性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2、兼容性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3、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4、全覆盖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5、发展方向“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一是由“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二是除企业之外的其他机构类型也应实行“多证合一,一证一码”。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监管。当前推进“三证合一”制度改革,除大力减少前置审批外,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面向质监、税务、工商、公安、社会保障等各级组织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资源信息共享交换技术,实现电子政务系统跨平台、跨应用、跨系统、跨地区的资源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部门间信息交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造条件。行政审批权力应当与注册登记事务分离。行政审批权力通过法律规定由行政部门承担,而登记注册事务则可以由事业单位承担。第一,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是由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决定的。第二,行政审批权与注册登记事务的分离也是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参考资料链接:百度百科--三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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