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协议中设立了居住权产权人背着哪去抵押还不了贷款居住权人还可以住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五条:“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生活的住所,由二人或者一人拥有。”这一规定,表明夫妻双方拥有共同生活住所的权利,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设立了居住权,产权人背着哪去抵押还不了贷款,居住权人还可以住。

一般情况下,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住所,只要一方不放弃住所的使用权,那么居住权人可以继续住在一起,即使产权人把房子抵押还不了贷款,居住权人仍然可以住在原来的住所,除非他们自愿搬出。

再者,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而言:“夫妻双方应当就共同生活的住所提出协议,并可以按照协议调整双方权利。”这一规定,表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订立离婚协议,来明确共同生活住所的使用权归属。此时,即使房子被抵押还不了贷款,居住权人也可以继续住在原来的住所,除非他们自愿搬出。

总之,离婚协议中设立了居住权,产权人背着哪去抵押还不了贷款,居住权人还可以住。只要居住权人合法有效地行使居住权,居住权人还可以继续住在原来的住所,只要由居住权人选择居住,违反条件的抵押也不能剥夺他们对住所使用权的依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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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30
当然不可以,这个国家是有规定的,只有找到产权人,
第2个回答  2023-03-12
离婚协议中设立了居住权,产权人背着其抵押还不了贷款,居住人是不能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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