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婚假和产假分别是几天?

如题所述

河南省的婚假法定假日是3天,最长可休28天,产假法定假日是98天,最多达到19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河南职工的婚假待遇非常优厚:法定3天+增加婚假18天+婚检奖励7天=28天,“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增加的月份中,恰好赶上有两个月是31天,河南产假最多可休190天。

扩展资料: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还专门对时间单位进行了解释:《条例》中的时间单位统一表述为“日”,表示“自然日”,以婚假为例,参加婚检的夫妇婚假可休28日,就是可以休28天,并非28个“工作日”。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新修订的《条例》还“照顾”到了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

河南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说:“独生子女护理假属于全国首创,是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补充,主要是帮助计生家庭解决护理难题。”

参考资料:人民网-“河南版”产假婚假实施“满月” 新政落实如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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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9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5

河南省的婚假是3天,产假是90天,有陪产假。

法定产假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法定陪产假:无,具体看各省规定

1、河南省一个月(好像河南最多了),但得是晚育的。

2、《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33条。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1.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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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12-20
“河南版”婚产假时间最终敲定:加上国家规定的婚产假,河南婚假共计21天,如果参加婚检最多可休28天婚假;河南产假为“98天+3个月”,也就是最多可以休息190天,同时,男方也将给予30天护理假。

  昨日上午召开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我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实施全面两孩后河南的相关落地政策。

2019年河南省产假婚假最新规定

  据悉,新修订的河南省计生条例新规,从通过之日,即昨日起开始实施。

  1、问:生宝宝还需审批吗?

  答:二孩无需审批,再生育夫妻想生宝宝20天内可领到生育证。

  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这些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生育的,将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问:婚假产假延长多少天?

  答:婚假增加18天,产假增加3个月。

  值得关注的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决定》将我省婚假产假延长天数予以明确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7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据此,此次延长后,加上法定的3天婚假,河南婚假共计21天,如果参加婚检,可达28天;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河南产假为“98天+3个月”,也就是说最多可达190天,男方也将给予30天护理假。

  3、问:独生子女可享哪些照顾?

  答:新增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

  为进一步加强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助,在以往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20元以上等规定不变的同时,还新增规定: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可以享受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4、问:违法生育三孩的咋征收社会抚养费?

  答:按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倍罚。

  我省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征收办法为: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将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5、问:生二孩后已领取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咋办?

  答:已领的奖励费不再收回。

  据悉,按照国家卫计委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法规的完整性,借鉴其他省(市、区)的立法经验,我省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终止享受相关优惠待遇,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收回。

  6、问:正在休产假的是否也享受新规定?

  答:按照之前二孩产假政策已经休完的,将不再补休我省产假;尚未休完的,按照新修订的《条例》,产假、护理假都可增加。

  7、问:再婚夫妻能再生育吗?

  答:再婚夫妻可再育,主要有三种情况: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凡是符合以上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夫妻均可以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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