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工资怎么计算?

试用期从2011年5月27日起至2011年8月26日

我是在2011年6月23日提出离职,但是做完了6月,7月1日就没有去上班了的(这个日期是批次了的。)

合同中的部分内容:

(一)乙方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金及补贴等组成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

本工资为人民币¥2000元+绩效工资为人民币¥2500元+补贴,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

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4500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

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到节假日或休息日结

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请问我应该在什么时候就可以拿到工资?到时的工资应该能拿到多少?
劳动合同法上有哪些规定?

  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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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19

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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