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肥的,我在合肥买了一个二手房,办理贷款时,让我交千分之四的评估费,后来一问都说缴纳的多了。我想要回来点,他们不给,我可以投诉他们么?之前和我说过,但是也没有了解这个事。
我咨询过,他告诉我,是双方协商的。
追答如果是这样政府不管这个定价的话,由于是协商决定完了的,就没什么办法,除非对方良心发现。毕竟当初是你同意的哈,
追问我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了么。我也没说同意,就是把钱交了。
之前和我爱人说过,但是我问其他的中介公司都说可以谈。
追答只能是协商解决,对方不退还也没有办法,政府部门也说了没法插手。交钱之前应该了解一下行情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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