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9月12日来我父亲来到胃肠医院(个人开的)检查身体,被稀里糊涂的说做了胃肠息肉手术,检查胃里有2个息肉并做了手术。前后共花费1W多,其中有9900多是欠条。本人对医院做法有怀疑,9月15日,我带父亲到我们这里的三甲医院重新做了一次胃镜检查。结果是胃里并没有做过任何手术的痕迹,我就没有给钱。现在他们起诉我了,我该怎么办?能胜吗??医院的胃镜报告单能够证明没给我做手术的依据吗???望高人指点,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