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不服的写行政复议还是复核申请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不服的写行政复议还是复核申请书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核
上级交管局审查认为结论正确的,应当维持
结论错误的,可以要求做出决定的交警大队重新作出认定
申请人申请复核仅限一次,不能再次申请
司法实践中,申请对于复核结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赔偿时一并主张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院审理中只具有证据效力,法院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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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0
你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是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但,不可以申请复议。
第2个回答  2020-02-19
你好,通常是复核。具体要看认定书结尾处,一般会写明有异议时如何救济。
第3个回答  2020-02-19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公安交管部门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的。
当事人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对复核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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