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车经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车速没有超过限速,已经开过路口,后轮部分被一辆三轮摩托车撞上,后轮被撞破,当时拼命刹车,向前左方圆弧滑行十几米停下。该摩托车翻车,人跌坐在地上,经检查腰椎骨折,估计有终身残疾的可能。我有交强险,他没有买人身保险,像这样的情况我有没有责任?交警会怎样处理?如果我有责任的话,我将负怎样的责任?他如果终生残疾我将赔多少钱?是不是要负责他一辈子?各位大侠帮忙啊,就是这点分,全部给你们了。
1.我是在主干道上行驶,该摩托车是横穿马路撞上我后轮的。
2.今天交警叫我去交点款,听说要交款就是有责任,是不是这样?我去了,交警又说没时间处理,叫我等通知。据有人说,交警会根据受伤的人经济情况和保险情况酌情叫没有责任的人也负担一部分医药费用,说是出于人道考虑。我觉得一次性付点钱我可以接受,其实我心里也非常难受,毕竟是一个人的终身健康,但是出于这种“人道考虑”让我无责成为有责,我岂不是要负责一辈子了?这种处理方法合法吗?如果我不接受,可以起诉吗?起诉的胜率是多少? 另:此人是做鱼菜生意的,估计比我还有钱。现在开小车的人不一定有钱,但出了事情肯定是开小车的人倒霉,何况我只是一辆开了6年的polo,唉!倒霉啊!!!
二楼:你说的即使没有责任,“开汽车的也要承担一定经济责任”,这个规定是出自哪里?是由谁说了算?你说的“撞伤不如撞死”应该是指开汽车的有责任的情况下是如此吧,如果没有责任,对方凭什么天天要钱?要钱总要有根据吧?是法院判决书还是什么呢?
三楼:我只买了交强险,没有买商业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