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播站的规定

因为想让广播站的管理有据可循~~ 所以征集大家对广播站的管理方法~~ 可以是具体的规定 谢谢

  第一章 总 则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广播站是由院学工部,团委直接领导下的负责校园宣传报道和组织举办相关大型活动等工作的学生组织。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广播站担负着及时向全院师生宣传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院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介绍当今世界风云变化,及时报道校内各种信息、典型事迹,丰富和繁荣校园文化的重要职责。

  第二章 性 质
  1、“两向”――面向学生,面向教工。
  2、“四地”――共青团的宣传阵地,大学生的学习园地,师生思想的交流场地,学生成才的实践基地。

  第三章 机构设置
  1、 广播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两名。
  2、 广播站设播音部,编辑部,策划部,办公室等四个部门。各部设部长(主任)一名,副部长(副主任)两名,

  第四章 领导职责
  1 、站长全面负责广播站的各项工作,及时与院学工部,团委老师沟通,重大事务由站长召集相关成员召开联席会议,经协商后报主管部门老师,待同意后执行,站长要及时反映各部门上报的问题,每学期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广播站会议。
  2、 副站长协助主管老师及站长,安排好各部门所分担的工作,在各项活动中,协助站长对所有成员进行统一的调配,以求圆满完成学校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管理下属内部机构,对全站的活动进行综合的计划、安排。
  3、编辑部,播音部正副部长,及时对广播站的节目进行统一的调查,制作好广播节目表,及时指导部内人员播音和编稿,定时听取下属对播音,编辑情况的汇报,对每学年本部的评先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6、办公室正副主任,负责站内的财务支出,做好账目记载;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整理保管好站内资料;并牵头负责活动外联工作。对每学年本部的评先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7、宣传部正副部长,全面负责站内活动的海报,网络宣传工作,对每学年本部的评先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第五章 播音室工作制度
  1、当值播音员应在开播前15分钟到达播音室;因故不能准时播音者,应事先向负责人请示。
  2、播音时间必须定时、定点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3、进入播音间后,请先打开播音设备,并做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负责人。若遇紧急事件或情况,及时向负责人员、有关领导请示或求助。
  4、播音间内不得大声谈笑、喧哗和吃东西;喝水所用杯子必须注意放在安全位置,以免造成事故,违背并造成严重影响者,除按价赔偿外,做自动退出处理。
  5、播音时间内,播音人员必须自觉关闭手机、小灵通等发出声响的物品,以保持正常的播音秩序。非工作时间内,不得在播音室、器材室等工作场所逗留,不得带领其他同学进入以上场所。
  6、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财产,离开时要检查是否关好电脑和机器设备。工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认真使用设备,自觉维护设备,保持设备的性能良好。每天播音后请随时关好门窗门窗、电灯,门窗。公共财产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7、自觉维护广播站播音间的卫生,当日工作人员要及时打扫,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保证录音桌物品摆放整洁有序。
  8、节目播音要尽量高效率完成,以免影响播音效果。
  9、 每档节目的播音员必须填写播音记录和节目登记表,其它事物记录在站务日志上。

  第六章 工作守则
  1、广播站工作人员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重大活动,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传播信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2、全体成员必须服从正确的组织安排,努力完成总站及各区分站下达的各项任务。
  3、认真学习功课,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要在搞好专业学习的前提下,努力学习广播方面有关的知识,不断提高播音水平和工作能力。
  5、在广播站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仪表整洁。
  6、工作人员必须尊纪守法、语言、行为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规范和社会道德准则。 7、保持清醒的政治觉悟性,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新闻纪律,培养新闻道德,维护党、国家和学校广播站的声誉。
  8、表现不良或受学校处分者,取消其广播站工作资格。
  9、广播站工作人员表现突出者,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学期评比优秀干部的参考资料。 10、广播站全体成员要有集体荣誉感,注意维护广播站形象,要求思想端正,勤奋学习,团结友爱,遵守公德,实事求是。
  11、以上各条广播站全体站员,必须熟知并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者,按广播站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工作证管理制度
  1、新同学成为广播站正式成员后,统一发放广播站工作证,兹证明身份之用。
  2、工作证每学年签发一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填写办法。
  3、工作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更换,持证人须妥善保管此证,不得丢失。
  4、去职时归还此证,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保存,供以后广播站联系使用。

  第八章 年度评先条例
  1、校广播站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
  2、评选活动由站长安排,副站长、各部部长主持。
  3、参评人员由各部部长推荐,详细的评先人员计划见每年的活动通知
  4、参评人员条件:没有任何违纪处分;工作积极,在站内各项工作、活动中成绩显著;工作热情高,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
  5、参评人员将接受本职工作能力测评,按当年评先计划以及考核成绩,排名考前者获得“优秀工作者“称号。
  6、被评为“优秀工作者”称号的成员将被发予证书,上报学工部,团委及相应各分学院。

  第九章 领导成员选拨制度
  1、 广播站站长,副站长由学工部,团委直接任命。
  2、 部长以下(包括部长)职务由各部推荐,经广播站主席团审查考核后,报学工部,团委正式任命。
  3、 广播站主席团成员可由上一届站长推荐,经学工部,团委会议讨论通过,方可任命。

  第十章 违纪处分条例
  1、 本条例违纪处分形式设警告、记过和开除三种。按人员所犯错误程度给予不同处罚。
  2、 认真遵守学校所制定的大学生管理条例,对于经常性违犯者,视情节予记过或开除处分。
  3、按时参加广播站例会及各部门一般会议,有事不到者提前向负责人请假,有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在第二日向站长说明,无故不到者给予警告处分。
  4、 无特殊情况,不准带非站内人员进入校园广播站播音室,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5、 站内物品如书籍、磁带、光盘等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因私用物品造成工作障碍者给予警告处分。
  6、 各部成员要各尽其责,积极配合、协调性地开展工作,不准许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
  7、 广播站站长、各部长违纪者从重处理。
  8、 警告两次按记过一次处理,记过两次按开除处理。
  9、 以上各环节如有轻视者,给其学生干部记过处分。

  第十一章 成员辞职程序
  1、广播站成员离职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广播站一般成员在向部长提交辞职申请获批准后,一个星期内进行手中工作移交,满一个星期方可离职。
  3、 正副部长向站长提交辞职申请获批准后,一个星期内进行手中工作的移交,满一个星期后方可离职。
  4、站长、副站长向学工部、团委老师提交辞职申请获批准后,两个星期内进行手中工作的移交,满两个星期后方可离职。

  第十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站内活动经费采取学院拨出的适量专款与自筹相结合。以学院专款为主的原则,自筹以商用赞助为主。
  开学初,首先进行活动用品预算。预算由院学工部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
  购买所需全部费用除上报学院的发票要用正规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外的其它费用可用普通发票。发票日期、抬头及支出明细应清晰、准确无误。
  各部门再购买需要用品之前,应先向广播站写出书面申请,待站长批准之后,方可购买,否则用品不予报销。
  各部门购买完用品之后,各部门部长应将发票及时交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审查无误后,记录支出情况并保存发票。
  提交该月例会,经站长审核签字无误后,统一进行报销。
  报销各款项由办公室主任统一领取后,发回给各部部长,各部长确认数额无误后签收。
  广播站将设专用记帐本,记录每次活动及日常经费支出情况,由办公室保存。
  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三章 会议制度
  1、各部门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讨论阶段性工作,会议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由专人负责记录。无重要事务,每次例会不得超过30分钟。
  2、开会无故迟到10分钟以内者,予以会上点名批评,本人进行公开检讨。迟到超过10分钟者,予以警告处分。
  3、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或制度会议者,须有书面请假条,理由正当者不予以处分,如请假原因与实际情况不符,予以警告处分。
  4、会议记录、奖惩记录、请假条由广播站按各部人员交办公室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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