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何开?

如题所述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公民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是需要申请的,具体的流程如下: 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代为办理。代理人需提交委托公证、被委托人; 3、申请之后,户籍派出所人员会进行审查,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法事由,是否无犯罪记录; 4、审核通过的,由户籍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即可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此外,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    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    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公安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受理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6、非正常死亡证明。    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7、临时身份证明。    对急需登机、乘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住旅馆、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后办理并注明有效期限,用于临时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船舶和入住旅馆、参加考试。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户口簿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8、无犯罪记录证明。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9、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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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25
开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需要带着以下材料到当地派出所: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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