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如题所述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得双份赔偿。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和第三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对用人单位和第三人以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为由,主张免除或者减轻另一方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待遇后向第三人主张追偿权的,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的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若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既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损害区别在哪?

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受害人有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3、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是民法上的义务。

4、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

5、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

6、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非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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