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曹妃甸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应具有信阳市城区户籍(即:平桥区、浉河区、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上天梯管理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户籍)或城区户口生源(指信阳市城区户口,因就读统招的全日制高校现户口暂未转回人员);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未在平桥区就业)、参加平桥区“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报考农村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职位需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7、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