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7-09
孩子与继父形成扶养关系的话,政审就会受到影响。没有与继父形成扶养关系,或者母亲与继父离婚,那就没有影响。
另外,如果是第二类B审,影响也很小,犯罪的亲属不属于四种情形之一的,基本不会因此而不予通过。
首先明确一点,继父母不是养父母,只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法律上才视为直系亲属关系人。
如果形成扶养关系,或者母亲不离婚,直系亲属关系人犯罪记录,当然对孙子有影响。
孙子孙女报考凡是第一类A审的学校和工作岗位,基本上就是免谈了,连报考都可以省下,因为笔试成绩第一,政审方面也难以通过。如果这个孙子孙女是在上海市或者海南省一些城市报考,那么恭喜,连第二类审里面的公检法司等国家公安司法机关的普通岗位都可以省了,因为沪、琼等几个省市的公检法司机关不但机要类保密类岗位职位,就连普通岗位职位都要求直系亲属关系人不能有刑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或者至少不属于四种情形之一。
如果这个孙子孙女在普通省市,报考第二类审的学校和工作岗位,影响程度要看他爷爷具体什么案件,是不是“四种情形”之一。
如果说这个孙子将来不报考这些需要政审的好学校和工作单位,或者仅仅报考第三类C等的,那就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