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收停车费怎么举报

如题所述

私自收停车费举报方式如下:
1、可以直接向拨打电话12020热线向物价局举报,请求物价局干预并查处;
2、向法院起诉维权;
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
停车费收取标准如下: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私自收停车费处罚方式如下:
1、私自收停车费处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私自收停车费是违法行为,不要以身试法,同时遇到停车收费时,可查看收费人员上岗证以及要求对方出示正规发票,并指出“P”牌标识和价格收费公示牌,否则我们有权拒绝缴纳停车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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