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下列当事人中,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的是(  )。

A.委托人
B.承揽人
C.出租人
D.赠与人

【答案】:A
A项,《民法典》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B项,《民法典》第259条规定,承揽人只有在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时,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是没有赋予承揽人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承揽人只有在满足第259条规定或者法定解除的条件时才可以解除合同。
C项,《民法典》第219、224、223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D项,《民法典》第185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人不是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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