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解好还是法庭判决好?哪种能更快的解决问题?

如题所述

一. 调解好还是判决好其实都一样。因为调解和判决都不是目的,它们都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一种方式,更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一种方式。哪种方式能达到这个目的,就采用哪种方式。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的调解,是以当事人行使诉权为基础、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条件、以当事人依法行使处分权为内容的一项诉讼制度。即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自愿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完结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争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实体权利主张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相关法律法规:

   ã€Šæ°‘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   â€œè°ƒè§£â€åœ¨ç¨‹åºä¸Šæ›´æ–¹ä¾¿ä¸€äº›ï¼Œæˆæœ¬ä¹Ÿæ›´ä½Žï¼Œæ•ˆçŽ‡è¾ƒé«˜ï¼Œæ‰€ä»¥éƒ½æŽ¨èâ€œè°ƒè§£â€ã€‚如果是二审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对方不履行都可以拿去申请执行,对方有财产的话,都挺快的。如果是还在一审,判决就比较慢了,可能会有二审。调解书是签字送达就生效的。

1、一般情况下,调解程序比较快速,节省时间和一半的诉讼费,当然也节省双方大量的精力,这是优势。但是,既然是调解,肯定是双方做了某种程度的让步,尤其是原告方做的让步一般是更大一些。从这个角度讲,原告应该是有点吃亏,起码从形式上是这样。对应地,被告的支付时间有所提前。

2、判决不需要双方互相让步,但是判决耗费时间比较长,尤其是一审判决下来,双方有可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然后进入二审程序,几个月甚至一两年就这样过去了。对于原告方急需资金的情况(例如伤者在医院里等着交钱),是一种煎熬。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

    调解书、判决书有各自的好处,但是案件如果能够进行调解达到自己的要求或是诉求的话,可以同意调解没有必要继续诉讼判决。更多调解书、判决书方面的内容跟具体的纠纷是怎么样等等,请你上华律网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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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4

法庭调解和法庭判决没有好坏之分,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能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就调解解决,这样省事省力省钱。

法院裁判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对诉讼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依职权所作出的判定的统称。法院裁判是法院依职权作出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结果,它体现了司法审判的权威。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由于是在诉讼中进行的,也称为“诉讼调解”或“诉讼上的调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广义的法院裁判,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等,也包括人民法院认可的调解协议,它们各有自己独立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法律效力也有所区别。狭义的法院裁判,也是严格意义上的法院裁判,仅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

第2个回答  2022-01-11
法院调解好还是判决好,得看具体情形适用哪个,调解和判决各有各的好处。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的调解,是以当事人行使诉权为基础、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条件、以当事人依法行使处分权为内容的一项诉讼制度。即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自愿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完结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争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实体权利主张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哪种能更快的解决问题?
法庭调解简单快速,在诉讼发起后,法庭辩论结束前,由法院充当“和事佬”进行调解,能够有效地化解当事人的分歧,使双方快速达成一致,可以更彻底地解决矛盾,也能节省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第3个回答  2022-01-15
判决和调解都是民事案件结案方式之一。在以往法院的考核中把案件调解率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调解必须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调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和谐状态,与我们强调的和谐社会相一致。后来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以调压判的情况,总公司也意识到一味强调调解也是不妥的,于是现在就出现当判则判,不能以调压判的做法,回归司法常规的轨道。当然刚才所说都是法院关注的事情,那么作为当事人来打官司追求的无非是一定有利结果。
诉讼中的调解书与判决书都是法院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其具有一样的强制执行力。前两天就遇到一个原告起诉被告偿还其10万元借款及利息。被告到庭后态度也非常好,承认借款属实,也愿意偿还该借款。法官自然说好呀,既然没啥争议就双方出个调解书算了。被告同意,原告代理人也同意,唯独原告不同意。原告觉得调解就是双方自愿的,事后被告还可以反悔,调解书对被告没有约束力。这是大部分当事人都有的心理误区。调解过程虽然是双方意思自治,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都可以讨价还价或者随时反悔,但是一旦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并由法院制作书面调解书送达双方后,谁都不再反悔了。该调解书内容具有确定性终局性及强制执行性,如果被告不履行调解书的内容,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调解书和判决书都是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同等的强制执行力,不分高低。所以该调解的时候就大胆的调解。
调解书具有终局行,一经送达便是生效文书,不能上诉;而判决书则可以上诉。调解书的内容具有不确定性而判决书的内容具有唯一性。这个很好理解。调解当事人双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作出让步,只要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都不干涉。但是判决书的内容必须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不因当事人得意志为转移。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如果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只是对履行义务的期限或者履行义务的内容有很小的争议,而且该争议又在可承受范围内的话,建议选择调解,毕竟判决存在上诉的可能,如果被告上诉,不仅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同时案情发展也有不确定性,谁胜诉谁败诉都不好说。如果双方差距太大的话,该考虑案件胜诉的可能性大小,如果极有可能胜诉的,那就别怕耽误时间,将案件进行到底;如果胜诉希望小的,还不是妨进行调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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