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原告不出庭审理案件的,法院会向原告送达传票,经传票后不出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提起反诉的,原告不出庭的,法院是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的。
2、如果被告不出庭审理的,法院也会发出传票,发出传票后仍然不出庭的,法院会拘传,拘传后不出庭的,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判决的结果可能对被告不利。
如果不是离婚、继承等案件的,无论是原告、被告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由律师出庭审理,当事人是不需要出庭的。但如果是离婚等案件的,当事人能出庭的情况下,是需要出庭审理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即使被告没有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法院完全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和离婚案件的被告,以及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被告不出庭的后果:
法院将进行缺席判决,这将不利于被告权利的行使,很有可能导致被告败诉;被告不出席不影响判决结果。
如果诉讼要求被告必须出庭的,不出庭的后果为会被法院拘传。
相关案例:
2021年4月25日,滦平法院马营子法庭迎来了今年以来最尴尬的一场庭审,被告刘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李某也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且根据原、被告庭前提供的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到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现在,李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且未在五日内向法庭说明正当理由,办案法官本可以直接裁定按原告李某撤诉处理,但考虑到本案系离婚纠纷,目前又无法和原、被告取得联系,法官没有急于结案,而是立即联系村小组核实原、被告的情况。终于在2021年5月1日和原告李某取得联系,原来在庭审前夕李某突发疾病,入院治疗,经诊断为双肾结石、输尿管积水及胆结石,故而未能出庭。令人欣慰的是,被告刘某未出庭的理由是其第一时间赶往医院照顾李某,期间共为李某垫付治疗费近两万元。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作为被告,如果在法院开庭时不出庭,就放弃了答辩和对原告进行反诉的权利,也失去了与原告进行调解的机会,对被告是不利的。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当事人不到庭,很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你放弃诉讼权利,如时效抗辩、质证权等等,并导致败诉。现实中,有不少案件缺席判决后,缺席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这时才意识到,由于未及时到庭参加诉讼,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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