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电缆事件处理结果怎么样?

如题所述

日前,国务院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严厉问责,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曝光后,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了调查处理。经查,该事件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违法案件,是有关单位和人员内外勾结、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也是相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履职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

为严肃法纪,维护公共利益,国务院决定:

一是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国务院通报批评。

二是由陕西省依法对涉案违法生产企业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依法依纪问责处理相关地方职能部门122名责任人,包括厅级16人、处级58人。此外,对央企驻陕单位19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同时,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对陕西省转交的问题线索深入核查,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三是由陕西省依法依规撤销涉案违法生产企业的全部认证证书和著名商标认定,吊销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是全面深入排查涉及的工程项目,尽快完成“问题电缆”全部拆除更换。在全国开展线缆产品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五是大幅提高涉及群众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成本。深刻吸取教训,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全面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坚决把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依法逐出市场,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公,坚决惩治腐败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完善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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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8
在西安地铁“电缆门”事件中,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一事已有处理结果,该局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商标处处长给予诫勉谈话、副处长及具体经办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将具体经办人调离著名商标审查岗位。同时,撤销问题电缆的陕西省著名商标资格。

据调查,涉事企业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1.568亿元(实缴登记),主要经营电线电缆的生产和销售等业务。涉事企业2013年年报为补报,2014年、2015年年报正常。陕西省工商局组织对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抽查,均未抽中该企业。目前,政府部门间行政处罚信息共享需通过陕西省公共信用平台发布,虽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西安市质监局分别于2015年11月9日和2016年1月25日、2月20日、2月22日分别作出了4次行政处罚,但经陕西省信息中心核查,以上处罚信息均于2016年7月28日上传至公共信用平台,随后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陕西省工商局2015年12月30日认定著名商标时未能采集到相关处罚信息。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7月21日,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申报材料表述原为西安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瑞驰商标事务所向陕西省工商局商标处提交了认定省著名商标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西安地铁三号线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和一般物资买卖合同复印件,成都、上海、北京地铁线路等工程项目的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该企业获得的国家有关认证证书。2015年12月9日,陕西省工商局商标处在初审后,将当年申请认定的1104件著名商标及企业情况(包括涉事的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其持有的“五胜及图”商标),函送陕西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均无异议。

该负责人表示,陕西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要求“核准注册三年以上”审查不细致,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存在把关不严。

据了解,陕西省工商局根据调查结果迅速做出相关处理:对在该著名商标认定中,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对商标处处长给予诫勉谈话、副处长及具体经办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将具体经办人调离著名商标审查岗位;根据《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撤销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五胜及图”商标的陕西省著名商标;对《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著名商标审查、认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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