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是干工程的给甲方干的活不在合同范围内出了事故 摔死一名工人 经过当地开发区安监局处理一家赔一半的钱 当时以为事情就这么了结了 没想到甲方又以民间借贷的理由起诉了我 证据就是银行的转帐凭证 因为甲方不想出他的那份钱 然后那个官司我们赢了 现在甲方又以合同条例起诉我 我应该怎么应对 合同条例上写的:“出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果说是干的活是合同范围内的活 出了安全事故我也就认了 但是 是给甲方干的私活合同上没有 出了事故了。 现在我该怎么应对?请广大律神指导我
关于安全责任的分担是非常严格的,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而不是笼统的约定这一块的话,可以依据相关的安全作业的法规,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追问那这场官司 我有打赢的把握吗?
具体要怎么操作?
追答对方死缠烂打的话你可以起诉法院强制执行安监局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