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学生医保卡

如题所述

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江西省南昌市就高校大学生参加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发有关通知,今后,参保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保年限与就业后参保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大病补充医保,还可增加8万元的报销额度。

参保范围:非在职研究生也纳入参保范围江西省南昌市辖区内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全部纳入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参保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大学生参加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2009年度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为40元,地方财政补助为50元,省属高校由省级财政补助,市属高校由市级财政补助。参保方式:每年9月份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据介绍,凡是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按照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于每年的9月份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各高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高校大学生参加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归集后以电子版的形式统一报送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待遇享受:休学期间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据了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从参保登记确认的当月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待遇享受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同时,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了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手续的学生,休学期间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补充医保,增加8万元的报销额度大学生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可参加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在办理参保登记时一并缴纳,由高校代征代缴,并转入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学生,可在享受基本住院报销封顶线之上增加8万元的报销额度。假期异地就医凭材料报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在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寒暑假、因病休学以及法定节假日等不在校期间,需在异地就医的,可就近在当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就读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凭《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清单(需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出院小结等材料,报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参保年限:在校期间参保年限与就业后参保年限合并计算据悉,大学生在读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基金管理:大学生医保市级统筹基金单独建账据介绍,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和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资金两部分组成,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单独建账。待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并入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调剂使用。其他:高校所属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据悉,参保大学生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对符合定点条件的高校所属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高校所属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就近选一至两家与之对接的转诊转院定点医疗机构。大学生医保卡首卡免费高校大学生参保卡(《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实行首卡免费。《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于2007年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权并颁发密钥。目前,经全市统一公开招标,确定每张卡的制作费用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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