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能开办公司吗?

我是上海某大型大型国有企业的在职职工,现在和同事想合伙成立公司,主营业务和所在单位主营项目无关。但是我们又不想辞职。。。请问这样可行吗?在职人员能不能独立成立公司,设立法人,或者成为法人代表?

1 可以设立合伙企业。
2 也可以投资设立公司,如果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就可以担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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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如果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没有签订禁止性约定是可以开办公司的。
  即,如果不具有以下情况可以开设公司:
  如果员工与公司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竞业限制协议或者虽然未签订协议,但该员工属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身份的,所开设公司如果与所供职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则不能开设该类公司。
第2个回答  2009-04-06
公务员肯定不行,另强调不能办与国有企业相同或相关的行业
第3个回答  2009-04-06
我想是可以的,只要你不属于公务员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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