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合伙协议纠纷时一方拒绝拿出账薄等资料,法院有没有能力权利强制对方交出?

如题所述

法院有权责令对方提交。账簿属于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的书证。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方需要提供证据进行举证,若法院庭审中法官要求其提供,则不提供的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四)账簿、记账原始凭证;其中账簿系应当提交的书证。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要证据其主张就要举证证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当然,如果原告没有证据原件而由被告持有,这时,就需要原告有证据证明或者依据案情能够确定被告持有的,则可以要求法庭要求被告出具,否则应由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不利后果。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也不能根据具体案情判断是由被告持有或者掌握的,在被告否认的情况下,原告的主张就较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一)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二)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制作的书证;(三)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查阅、获取的书证;(四)账簿、记账原始凭证;(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书证的其他情形。前款所列书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或第三人的隐私,或者存在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情形的,提交后不得公开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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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2
要看合伙人是什么身份(法人还是占股)
起初合伙有无协议,如有协议,而且合伙人中谁违反了协议中规定,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你的合伙人违反了规定,你可以拿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法院重证据才能作出判决。
如果对方拒绝拿出资料等,一定有他的理由,也可能导致你败诉。所以建议还是先协商,不要轻视上诉法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22
根据证据规则规定,如果一方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对方手中,该证据对对方不利,法院应要求对方提供,对方拒不提供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第3个回答  2020-04-22
法院是有强制权的。需要有诉讼,法院才会依法调查处理案件所需要的数据证明材料。合伙经营时,账簿也是应该双方都有权利查看的。
第4个回答  2020-04-22
这个是可以的。但前提是你先要诉诸法院,报了案法院介入后是有权力强制对方拿出账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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