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哪些条件

如题所述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范围、条件和标准

(一)发放范围:

1.贷款对象:我校除毕业班外在册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2. 贷款人数比例:不超过学院在校学生数的20%。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贷款金额标准:贷款最高金额为每生80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学院现在开始进入2016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动员、申请和资格审查阶段。应组织学生完成首次贷款学生网上注册、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款、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等相关工作。

1. 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首先对预申请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2.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

 ①首次贷款学生在网上先注册后再申请贷款。学生注册方法如下:(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在左上角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2)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3)“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4)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系统提示注册成功。注意事项:(1)学生姓名要与身份证、高考录取名字保持一致;(2)入学前户籍地址精确到村组或街道楼栋门牌号;(3)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如实填写;(4)为保持和教育部上报数据的一致性,第一联系人和第二联系人必须填写。(5)学号、考生号必须填写,考生号以招生录取数据为准。

②非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再申请贷款,登录时按照页面提示选择高校所在省为河南省、高校所在市为郑州市、高校名称为河南工程学院、身份证号,密码为学生自己注册时自定的密码。如有学生密码不正确或忘记密码无法登陆,请联系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助学贷款的老师,进行密码重置。

③在网上注册或登录后申请贷款程序如下:(1)学生登录在线系统,按系统提示操作,点击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2)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打开申请贷款信息页面;(3)选择贷款项目、贷款原因、输入学费、选择贷款到期日期(如果是续贷,需要填写“续贷声明”,并每年不少于2次的登录系统维护信息,否则系统将不允许续贷);(4)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5)点击“导出申请表”按钮,打印表格(见附件1),并到相关部门盖章。注意事项:(1)每位学生每年只能提出一次贷款申请;(2)申请的总额度不能超过8000元;(3)申请时,学生只能选择状态为“启动”的贷款项目;(4)学生贷款申请信息状态为“学生录入”时,学生本人可以进行修改及删除,申请信息状态为“已审核”时,学生本人不能修改。

3.已在网上申请过2016年度贷款并导出《申请表》的学生,应根据要求提供:

(1)首次贷款: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

提交:《申请表》原件(表上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承诺书(见附件2)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承诺书以A4纸大小附到《申请表》上)。

(2)续贷: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和承诺书(见附件2)一份。

注:续贷的学生需要填写“续贷声明”,并每年不少于2次的登录系统维护信息。

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须对以上表格及子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特别是要在贷款系统上审核续贷的学生是否填写续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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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7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4、家庭困难,在校期间其家庭不足以支付该生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6、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范围、条件和标准

发放范围:

1、贷款对象:我校除毕业班外在册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2、 贷款人数比例:不超过学院在校学生数的20%。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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