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定为贫困生:
1、“金龙卡”消费过高或消费明显不足,但经常在外大额就餐(酗酒、大吃大喝)、吸烟者;
2、已有电脑、手机的同学;如确有特殊需要的,要报学院审批,方可区别对待,但在受资助时同等条件下无电脑的优先考虑;(专业成绩突出作为奖品获得的除外)
3、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的;(如穿名牌服装、佩戴贵重金银首饰、使用高档化妆品、经常进出网吧、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服滋补品等)
4、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外多子女家庭不能作为特殊照顾的理由,多胞胎除外;
5、因家庭经商、办厂、建房、扩大生产规模而致贫。
扩展资料:
学生本人或学校能够证明学生难以支付学习费用、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且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1、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
2、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3、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5、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6、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
7、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孤残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7、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