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设计单位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及设计资质中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设计10KV及以上配电室?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设计。
  (二)建筑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如何区分供配电设计或照明工程设计的设计范围,哪里有相关明确的条文能界定0.38KV以下由建筑设计院完成10KV及以上变配电所由电力设计院完成。

你好
其实这个好像没有明文指出,或者是我不知道。
但是一般情况是建筑工程的”附属“电气设计是由建筑设计院完成的。例如,是某个小区、或是具体某个建筑的供配电设计,需要注意是“相关”专业两个字,因此这种情况一般的电源入点不太可能大于10KV以上。
如果是某个区域供配电,不知道具体的用电对象,不是给某个具体的建筑或是住区供电,这种情况一般由电力设计院来设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