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本人不去怎么写委托书

如题所述

房屋过户本人不去写委托书的内容如下:
1、相关权利人及配偶需持本人身份证一同去公证处;
2、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委托公证事项等手续;
3、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给中介公司或自己信任的亲朋好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4、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
房屋过户的委托书内容:
1、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3、委托事项的具体描述:明确指出委托的是房屋过户的事宜;
4、委托权限的范围:详细说明被委托人在过户过程中的权限,如签署过户文件、缴纳相关税费等;
5、委托期限:明确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过期后委托书自动失效;
6、其他相关事宜:包括委托书的撤销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7、签字和日期: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
综上所述,房屋过户需要相关权利人及配偶一同去公证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等手续,并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给中介公司或亲朋好友办理过户手续,申请人需使用中文名称或姓名进行房屋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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