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独立部门好,还是成为“子单元”好??

我现在是行销负责人(外面派单),我们公司有销售负责人(现场接待)。现在行销部门是销售部门的子单元,也就是架构在销售部之下。
我想请示公司成为独立部门,脱离销售部。请大家分析下,我该怎么分析才有说服力。因为我总觉得销售经理来管,与我有很大的差异。
我有能力打造这样的团队。多谢大家!!希望大家支持我。

你们公司的具体情况我不大了解。你觉得销售经理来管与你自己管理有很大差异,但不知道你有没有和你的销售经理进行沟通,为什么他要那样管理以及有什么优缺点?你哪儿不适应,为什么不适应?是你个人原因还是制度原因?如果是你的个人原因,那么我要说你这个人没有团队意识,还是个人英雄主义。下面是彼得德鲁克关于职能制和任务小组制的经典论述,或许你可以发现答案:
所有的工作,不论是体力工作或脑力工作,都可以用三种方式来组织。
可以按工作过程的各个阶段来组织。我们在建造一所房屋时,首先打基础,然后建造屋架和屋顶,最后装修内部。
还可以这样来组织,“工作”依次向需要的各种技能和工具的各个工段移动。如一家传统的制造单一产品的金属工厂,在第一行安排一套钻床和车床,第二行安排冲床,第三行安排热处理设备,金属工件则从一组工具及其熟练操作工人移向另一组。或者,另外举一个例子,大学中的学生——教育过程的“原料”——从一间教室移向另一间,从一位教授那里移向另一位,从一门课程移向另一门。每一门课程的教授只讲授他所专长的题目,而学生则最终作为一位“知识分子”或至少是一位拿到文凭的人出来。
最后,我们还可以把具有各种不同技能和使用各种不同工具的工人组成一个小组,使小组移向“工作”,而工作本身是静止的。一个电影制片小组——导演、演员、 电工技术人员、音响工程师——“去拍外景”。每个人从事高度专业化的工作, 但他们是作为一个小组来进行工作的。
“职能制组织”通常被描述为把工作组成为“紧密相联的技能”。事实上它兼有按阶段来组织工作和按技术来组织工作的两重性。制造和市场推销这样一些传统的职能包含着许多互不相联的技能,例如制造中包含机械师的技能和生产计划员的技能,市场推销中包含销售员的技能和市场研究员的技能。而制造和市场推销又是生产过程中不同的阶段。但是,其它一些职能,如会计和人事,又是按技术来组织的。但是,在任何一种职能制组织中,工作是在各个阶段或技术中移动的。工作是移动的,而工人的位置则是固定的。
但是,在任务小组结构中,工作和任务可以说是“固定的”,而具有各种不同技能和使用各种不同工具的工人则组成任务小组被指派去从事一项研究规划或新办公楼建筑设计这样的工作或职务。
职能制结构和任务小组结构都是极为古老的组织设计。两河流域灌溉城市和埃及金字塔的建造者是按职能来组织工作的。而“狩猎队”这种组织起来的、永久性的小组则可以追溯得更早,直到冰河时代的后期。
但是,作为一种有意识的、深思熟虑的、设计的结构,则这两者都是新的。职能制组织是亨利·法约尔在本世纪早期确定和设计出来的。而任务小组则是现在才被承认为一种组织设计原则。
工作和任务必须加以结构和组织。任何一种组织必须应用一种或两种工作和任务的组织设计原则,即职能制结构和任务小组结构。正如我们在本章中以后部分将要讨论的,有许多组织要同时运用这两种设计原则。而所有的组织都应该对这两种设计原则有所理解。
职能制结构
职能制组织设计的最大优点是具有明确性。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据点”。每一个人了解他自己的工作。它是具有高度稳定性的一种组织。
但是,明确性和稳定性的代价是,每一个人,包括高层职能人员,很难理解整体的任务并把自己的工作同它联系起来。这种组织结构虽然稳定,但是僵硬而不能适应变化。它不能为未来培养人员,不能训练和考验人员,总的来说,易于使人们只想对他们已做的工作略加改进,而不愿接受新思想和新工作方法。
职能制原则的优点和缺点从经济性规范方面来说有其特点。在最理想的情况下,职能制组织能高度经济地进行工作。在高层只要很少的人即可使组织运转,即从事于“组织”、“信息交流”、“协调”、“调解”等。其他的人可以做他们自己的工作。但是,它常常是处于一种不好的情况,是极不经济的。只要它一达到中等的规模或复杂程度,就会产生“摩擦”。它很快就变成了误会、派系、独立王国和建立柏林墙的一种组织。它很快就要求各种复杂、费钱、笨拙的管理手段——协调者、委员会,会议、麻烦处理者、特派员——这些将浪费每一个人的时间而一般并不解决很多问题。而且,这种退化的倾向不仅在各个不同的“职能部门”之间流行。各个大职能部门及其内部的各个所属单位之间也同样地迅速趋于效率低下并要求花费日益增多的努力来维持其内部运转。
这种情况的另一种说法是,当职能制设计能适应变化时,职工在心理上的需求很小。职工在工作及相互关系方面都感到高度的安全。但是,只要职能制设计应用于稍微大一点的规模或稍为复杂一点的程度,它就会造成感情上的紧张、敌对和不安全感。职工就会感到自己及自己的职能部门被轻视、被包围、被攻击。他们将认为自己的首要职责是捍卫他们那个职能部门,使自己的职能部门免于受到其它职能部门的侵犯,使它“不至于受到排挤”。常常会听到有人作这样的抱怨,“没有人认识到公司之所以能维持下去是靠我们这些工程师”(或“我们这些销售员”,“我们这些会计师”)。于是,击败内部的“可恶敌人”是比使企业兴盛更令人高兴的胜利。正由于职能制设计很少要求职能部门的职工为整体的成就和成功承组什么责任,所以,一个运用不佳——或过度扩张——的职能制结构易于使职工感到不安全和眼界狭小。
职能制组织以努力为中心,这既是其基本优点,又是其基本缺点,每一个职能部门的经理都认为他那个职能部门是最重要的。这就导致高度重视技能和专业标准。但是,这也使得职能部门的人员即使不是把整个企业的利益从属于自己部门的利益,至少也是把其它职能部门的利益从属于自己部门的利益。职能部门中的这种倾向没有什么真正可以补救的办法。每一位管理人员都有着要做好工作的值得赞许的愿望,而其代价就是渴望扩大每个职能的地位。
在小的职能制组织中,信息交流是相当良好的。但是,只要职能制组织一达到中等的规模,信息交流就不行了。即使在各个职能部门(加市场推销部门)内部,只要职能部门变大或变复杂了,信息交流也削弱了。职工日益成为专业工作者而主要关心于其狭窄的专业领域。
最极端的例子是最庞大而又最专业化的职能制组织——大型大学。但是,一个大型制造部门或大银行的商业贷款部门也类似于对一个大型大学教职工的有名描述:“由一个共同停车场连结起来的一群无政府主义者。”
作为一种决策的结构,职能制组织——即使是相当小规模的——工作也很不好。因为,一般都要在职能制组织的最高层次才能做出决策。只有在最高层的人才能纵观企业的全局。其结果是,决策往往易于在组织中被误解并执行得很不好。人们往往以“谁是正确的”而不是以“什么是正确的”这种观点来看待各种决策。而且,由于职能制组织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和很低的适应性,对于进行某些真正新的和不同的事情的挑战,往往是被压制下去而不是公开地提出来予以处理。
职能制组织在人员的培养、准备、考验方面也都很差。职能制组织必然使其人员主要注意于获得知识及有关的能力。但是,职能制中的专业人员在其视野、技能及忠诚方面可能较为狭窄。在职能制组织中往往先天地强调不要对其它职能部门或专业技能的工作表现出“不恰当的好奇心”,即强调狭隘的部门化。
而且,职能制组织往往使人不适于从事管理工作——这是由于它主要强调的是职能性的技巧而不是成果和成就。事实上,一个组织单位在职能方面的技术程度愈是高,则它对管理愈是不重视,愈是难于把人培养成为一个经理。
职能制组织从—开始就暴露出这些局限性和缺点,所以人们一直试图弥补其缺点,特别是弥补其最大的缺点:职能制组织把职能人员的视野不是指引向做出贡献和成果,而是做出努力和忙忙碌碌的倾向。
有限的适用范围
即使职能制组织能适用的场合,其范围也是限于作业工作。高层管理是特殊的“工作”(见第五十章),但它不是“职能”工作,而且不能适用职能制组织。如果在任何地方采用了职能制组织,它既使高层领导软弱无力。
德国的大公司在1900年以后趋向于按职能来构造其高层管理;许多德国公司现在还在这样做。的确,也存在着一个高层管理班子,即德国公司法中的董事会。但与高层管理工作有关的只有一个人,即总经理。高层管理中的其他成员是各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而且主要关心于其自己的部门。其结果是,总经理成为一个独裁者,而董事会班子退化为一个法律上的空名。有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高层管理,每个职能部门各行其是。
对于创新工作来说,职能制原则更加不能适用(见第六十一章)。我们在创新工作中试图做的是某些我们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即某些我们还不知道的事情。在创新中,我们的确需要各种不同学科的技术。但是,我们不知道什么地方和什么时候我们需要它们,需要多长时间,需要多少程度,或多大分量。所以,创新工作不能在职能制组织的基础上予以组织。职能制组织不适用于创新工作。
职能组织原则在哪里行得通
在那些以之为依据而设计出职能组织的企业中,职能组织原则是很行得通的。本世纪初期亨利,法约尔的职能制设计的模型是他经营的煤矿公司。它在当时是一个相当大的企业,而在目前则是一个相当小的企业。它所雇用的除了少数工程师以外,就是做同一种工作的体力工人。煤矿只有一种产品,只有其规模随顾客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煤矿除了简单的洗煤和选拣以外,无需其它的处理。至少在那个时候,煤矿只有三个市场——钢铁厂、发电厂及住家户。在法约尔的时代,采煤的技术虽然变革得相当快——当法约尔开始工作时,还没有开始应用炸药,而当他退休时,已应用机械截煤机了——而采煤过程本身却完全没有改变。从煤矿中所能得出的唯一东西就是煤。能够进行创新的领域不大。
法约尔的公司正是职能制设计原则能很好地进行组织的那种企业。任何更为复杂、更为动态或更为事业性的企业就要求各种做出成绩的能力,而这是职能制原则所没有的。如果职能制结构的应用超出了法约尔模型的限度,很快就会在时间和精力上造成很大的浪费,而且有很大的危险,把企业的精力不是导向取得成绩而是错误地导向只是忙忙碌碌。对那些在规模、复杂性、创新范围方面超过法约尔模型的企业来说,职能制设计只应该用作设计原则中的一种,而不应该用作唯一的原则。而且,即使对于那些适合于法约尔模型的企业来说,高层管理的设计和结构也需要一种不同的设计原则。

任务小组
一个任务小组是为了完成某一特定的任务而从组织的不同领域(其“据点”)中抽调来一起工作的具有不同的教育背景、技能和知识的千些人组成的——通常人数相当少。一般有一个小组领导人或组长,在小组存在期间一直担任小组的领导工作。但领导方式按照每一时期的工作逻辑及工作进展的特殊阶段而定。在小组中没有上下级之分,只有高级人员和普通人员的区别。

每一个企业——以及每—种其它机构——一直为各种非重复性的临时任务而使用各种小组。但是,我们直到最近才承认我们在冰川时期的游牧先人早已知道的事——任务小组也是一种永久的组织结构设计原则。任务小组的使命是完成某一特殊任务:远征狩猎或产品发展。但任务小组本身可能是长期的。小组的组成可能随任务的不同而有所改变,但其基础却基本保持不变,至于个别的成员则可能分散于各个任务之间或同时属于几个任务小组。
。一些例子
任务小组已非常流行,因而确实存在着由于赶时髦而受到损害的危险。关于“任务小组”、“规划小组”、“自由形态组织”、“小团体”等等已经写出了无数的书。但是,举出一些例子将比任何理论讨论更好地表明一个任务小组是怎样的,它如何工作,它的必要条件是什么;以及它不能做到的是什么。
任务小组要求其使命是持续不变的,而其具体任务却是经常变动的。如果使命不是持续不变的,那就可能只需要一种临时的任务小组——而不是以长期小组的设计为依据的一种组织。如果具体任务并不改变,或者其相对重要性或次序并不改变,那也就不需要任务小组了,也没有什么理由要有任务小组了。
一个任务小组需要有一个清楚而明确的目标。它必须能使整个小组和小组中的每一成员随时对照着目标得到其工作和工作成绩的反馈。
一个任务小组需要领导。它可能是一个长期的领导者——医院中病人治疗小组中的医生和护士,或者高层管理小组中被公认的头脑。或者,领导随各个主要阶段的不同而改变。但是,正如塑料模型小组的例子所表明的,在某一阶段,必须明确地指定一个人在任务的某一阶段担任小组的领导工作。它不是负责作决策和发命令的领导,而是负责决定谁应该参加这个小组的某一特别阶段和某一特定的工作;负责决定应由什么权威来决策和指挥(关于这点,见第三十七章中有关日本的决策方法的讨论)。所以,如果“民主”意味着由投票来做决策的话,那么任务小组就不是民主的。它强调权威,但这权威是由任务产生并以任务为中心的。
作为一个整体的小组要始终对任务负责。每一个人贡献其特殊的技术和知识,但每一个人要始终对整个小组的产出和成绩负责,而不是只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整个任务小组是一个单位。
小组中的各个成员无需彼此完全了解才能作为一个小组执行任务。但是,他们必须了解彼此的职能和可能做出的贡献。“和睦”、“体谅”、“人际关系”,并不是必需的,对彼此职务的互相了解和对共同任务的共同了解才是最主要的。
所以,小组领导人的首要职责是使之明确化:使目标明确化,并使每一个人担任的角色,其中包括他自己担任的角色,明确化。
任务小组原则的优点和局限性
任务小组有一些明显的优点。每一个人始终了解整体的工作并使自己对之负责。它很善于接受新思想和新的工作方法,并有极大的适应性。
它也有极大的缺陷。小组领导人如果不提出明确的要求,任务小组就缺乏明确性。它的稳定性不好。它的经济性也差。一个任务小组要求持续不断地注意于它的管理,小组内部人员的相互关系,对各个人员的工作安排,解释、研究、信息交流等。所有成员的很大一部分精力用于经常了解情况。小组中的每一个人虽然都了解共同的任务,但不一定总是了解他自己的具体的任务。他可能由于对别人所进行的工作过于感到兴趣而对自己的工作注意不够。
任务小组具有适应性。它们善于接受试验、新思想、新工作方法。它们是克服职能部门隔绝和狭隘观点的最好措施。任何一个专业人员都应该在其工作生涯中参加一些任务小组。
但是,在培养人们担任较高级管理工作或检验人们的工作成绩方面,任务小组只比职能制组织略微好一点。任务小组既没有明确的信息交流,又没有明确的决策。整个小组必须不断地对它自己和组织中其他管理人员解释,它试图做什么,正在做什么,以及已做成了什么。小组必须不断地肯定必须做出的决策已为别人所了解;否则,就有做出它不应该做出的决策的危险——例如,累及整个公司的决策。

任务小组的失败——其失败的比率是相当高的——常常主要是由于它没有用自我纪律和责任来约束自己。由于任务小组所提供的自由程度较高,更需要用自我纪律和责任来约束自己。任务小组不可能“放任自流”而又能发挥作用。正因为这样,那些受过教育的年青人叫嚷着要组成任务小组,而在实际生活中却常常抵制它。它要求有高度的自我纪律。
但是,任务小组结构的最大局限性是它的规模。当任务小组的成员很少时,它工作得很好。土人的狩猎队由七至十五人组成。足球队、棒球队、曲棍球队等运动队的人数也大致如此。如果一个任务小组的规模过大,就难于驾驭了。它的一些优点,如灵活性和成员的责任感,就会减弱;而其一些缺点,如缺乏明确性、信息交流上的问题、对内部机制和内部关系上的过分关心,却更为突出了。
任务小组组织的适用范围
但是,以任务小组来补充职能制组织而能做出最大贡献的领域可能是知识工作。知识组织(见第三十五章)可以在作为一个人的“据点”的“职能部门”同作为他的“工作场所”的“任务小组”之间加以平衡。

知识工作按其定义来讲是一种专业工作。因此,从中层管理转变为知识,就使得一批专家不是作为参谋人员而是作为作业人员进入管理集团。传统上的一些典型职能正在被许多新的职能所代替。当然,许多新的职能可以而且应该归并在一起。但是,税务专家虽然常常同“财务”人员归在一起,或者被列入会计部门,或者被列入司库部门,但其工作还是不同并且是分开的。这也同样适用于产品经理和市场经理,他们同样都同传统的市场推销职能;传统的研究和发展职能以及传统的制造职能有关,并且是它们的一部分。
这就要求有更好的职能管理。必须决定需要一些什么专业人才。否则, 组织就会用非其人,而有专长的人却得不到使用。必须认真考虑需要高度专业知识的关键活动是些什么,并保证关键领域能获得高度而出色的知识。同时还要保证其它领域不至于完全得不到知识工作或者只有很差的知识工作。
必须管理专业知识,保证它能为了企业建立的宗旨而做出贡献。必须在今天预测明天所需要的新的专业知识,以及明天将会对现有专业知识提出的新要求。换句话说,需要有职能方面对所谓管理发展的关心(见第三十三章)。
对专业知识人才本身也极需予以关怀和管理。他们是从事于真正重要的事情吗,或者是在小事上浪费时间?他们是在重复地做一些他们已经知道怎样做的事吗,或者他们是在创造新的潜力或新的取得成就的能力?他们是在被有生产性地使用吗,或者只是使他们忙忙碌碌?还必须对他们在专业和个人方面的发展予以关心。
这都是些极为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能通过核查一个人工作了多少小时来取得答案的。它们要求有职能领域的知识和真正的职能管理。
有许多知识工作无疑将在严格的职能基础上予以组织。还有许多知识工作则将由事实上是“组织成员”的个人来做。
但是,愈来愈多的知识工作者将有一个“职能上的”据点,而在任务小组中同其它职能部门或其它学科来的知识工作者一起工作。知识工作者的知识愈是先进,则他愈将在跨职能的任务小组中进行工作和做出他的贡献,而不是在他自己的职能部门中进行工作和做出贡献。因为,愈是先进的知识就必然愈是专业化。而专业化的知识,即使不是纯粹的“数据”,也是片断不全的知识。它只有同其他人的知识结合在一起才有生产性。它只有作为其他人的决策、工作、理解的一种投入才能产生效果。它只有在任务小组中才能成为“成果”。
因此,知识组织将日益拥有两条轴线。一条是职能部门的轴线,对人及其知识进行管理,另一条是任务小组的轴线,对工作和任务进行营理。从一方面来看,它破坏和摧毁了职能制原则。从另一方面看,它又挽救了职能制原则并使之充分发挥作用。它肯定要求有坚强的、专业化的、有效的职能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
任务小组显然并不是象许多倡导“小团体”和“自由形态组织”的人讲的那样是一种万应灵丹。它是一种要求很高的自我纪律的困难结构。它有着严重的局限性和极大的缺陷。
但是,它也不是象许多管理人员仍然认为的那样,是一种应付非重复发生的“特殊问题”的临时权宜措施。它是一种真正的组织设计原则。对于高层管理工作和创新工作这样一些长期的组织任务来讲,它是最好的组织设计原则。而且, 对于职能制结构——大量生产工作,无论是体力的或文书性的,尤其是知识工作——来说,它是一种重要的、而且也许是必不可少的一种补充。从各种可能性来说,它对于在知识组织中使职能技巧充分发挥作用,是极为关键的。
如果我是你的CEO,我是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把行销脱离出销售部没有足够的理由。如果这次这样同意你这样干了,那么你的团队成员也可能觉得你的领导风格跟自己不合拍,也要独立成部门,那你怎么办?那你们公司最后就一个人一个部吧。
最后,如果你所在企业是国企倒是无所谓怎么折腾,国企根本不需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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