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狂殴初中女生并扒衣拍视频,原因竟是女孩勾引自己老公

如题所述

重庆女子狂殴初中女生并扒衣拍视频,原因竟是女孩勾引自己老公,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1月16日,重庆丰都,发生一件令人无言以对之事,未成年女孩被几人按在地上不能动弹,而一名女子竟骑坐在她身上进行殴打,女孩既不喊也不叫,原因竟是小小年纪就做了他人的小三,破坏原配家庭。根据网传视频,1名女孩身着白色上衣,披头散发正面躺倒在瓷砖地面上,双手双脚都被多人按住无法动弹,一名女子则骑坐在她身上进行殴打。

女孩疑似插足他人家庭,而坐在她身上的则是原配,女孩被按倒后,原配疯狂拉扯她的衣服,随后又拽着她的头发,狂扇女孩耳光并殴打头部,女孩被打时没有激烈反抗,似乎一直在忍耐。原配殴打女孩过程中,还有同伴全程录像,此外原配还在视频中发声指责女孩,作为一个初中生,过去曾经破坏过一个30几岁的家庭,现在又来破坏20几岁的家庭。

若原配所述为真,那么女孩的道德实在败坏,如此年纪轻轻就接连破坏2个家庭,必须受到道德谴责,同时其家庭和学校也要加强管教,防止女孩进一步堕落。

1、视频曝光后,有网友提出,家庭出问题更重要的原因在老公,小三虽然不道德,但更应该算账的是自己老公,需要好好管教老公,而不是去找小三报复。也有网友称,如果碰到此事,自己也无法接受,但同时也会反思自己是不是没做好,以至于没有拴住老公的心!

也有过来人评论,自己曾遭遇过老公背叛,不过没有去殴打小三,而是悄悄收集证据,通过法律手段让老公净身出户!

2、比较赞同第3种观点,男人出轨或者女人当小三,虽然十分不道德,并且违反了配偶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但这种事情只是违反法律原则性规定,不属于犯罪行为,法律也无法对其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真碰到类似事情,可以找小三理论,或告知她的单位和家人,但绝对不能率先动手打人,否则有理变无理,自己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5-10日拘留和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刑法则进一步规定,殴打他人至轻伤的,需要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重伤的,还需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本案中,原配带着多人找小三,众人合力把她按倒在地,撕扯衣服并暴力殴打头部,虽然女子伤情较轻,经鉴定只构成轻微伤,无法构成犯罪但也可给予拘留处理。

且43条第2款规定,有结伙殴打或殴打不满14周岁的人等情节的,可处10-15日拘留和500-1000元罚款,虽然本案中只有原配1人实施殴打,但众人合力压制女孩反抗,为原配实施暴力提供了帮助,属于共同违法行为人,据此最高可处15日拘留和1000元罚款。

3、此外,原配找小三时还带了几个亲戚朋友,殴打过程中由同伴全程录像。

录像中女孩衣衫不整、披头散发,遭到暴力殴打,这种视频已经暴露了女孩身体部位,根据法律规定,偷拍、散布他人隐私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拍、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据此拍摄视频并传播行为,最高可处10日拘留和500元罚款,众人同时违反两个法规,应当予以并罚,最高可处25日拘留和1500元罚款,但该法第16条明确,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因此原配等人最高拘留20天。

4、据原配称,女孩是初中生,显然是未成年人,那么原配老公是否涉嫌犯罪?根据刑法第236条,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欺负对方的,构成犯罪,应处3-10年有期徒刑;而对于不满14周岁的女孩,法律上规定为幼女,无论有无违背意愿,都以犯罪论处,并要从重处罚。

因此,男子是否构成犯罪,主要看2个条件,首先看女孩是否年满14周岁,初中生一般在13-16岁之间,若是女孩未达年龄,男子显然犯罪,若是已达年龄,则要看是否采取了非法手段,否则不构成犯罪。

5、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出轨与法不符,亦应受到谴责,法律虽未做明确规定处罚,但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出轨有几点规定。

首先,若是因为配偶出轨而提起离婚的,根据民法第1079条,离婚法定事由有以下5种:(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虽说出轨不是法定事由,但法院很可能会将出轨认定为其他情形,经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

其次,出轨还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过错行为,若是如此,无过错方可以依据民法第1091条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最后笔者想说的是,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本案中原配边打人边录视频,是为了搜集证据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但这恰好是原配应受法律追究的最佳证据,可谓作茧自缚,再次证明无知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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