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中拆迁办会怎么改。

单位是全额拨款,主管部门房产局,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以后发展方向?
以后的方向是参公管理,还是划归公务员,还是。。。。。?

拆迁办,应该归属政府管理或保留事业机构编制。。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拆迁办本质上是协调政府和居民关系,并监管企业行为的一个结构,按照国务院分类,应该最终交由政府管理或继续保留事业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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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10
并到到城管、城建,或者土地征收办
如果是监察大队,那肯定就参公了。
实际上参照公务员管理和一般行政单位的公务员也就没区别了,只是一个过渡而已。
第2个回答  2009-04-12
情况相同....不同点只是我们现在还不是全额拨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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