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起步操作不当,发生车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如题所述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统计,近三年(2017年-2019年),中国交通事故年均发生数23.19万次,交通事故年均死亡人数6.3万人。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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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8时21分,林某某驾驶桂DG***小轿车在岑溪市岑城镇新兴一街**号门前路段因起步操作不当,与在车辆前面步行的梁某、梁某某、黄某某、关某发生碰撞,车辆再与岑某某驾驶的桂D×××××沿新兴一街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的小轿车碰撞,桂DG***小轿车碾压到黄某某,造成黄某某当场死亡、梁某、关某轻伤一级及二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认定,林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梁某、梁某某、黄某某、关某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林某某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林某某赔偿了全部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梁某、关某的谅解。林某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魏新律师解答:

林某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肇事,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二人轻伤及二车损坏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并有群众报警后,林某某在现场等候处理,依法应视为自动投案,归案后对其主要的涉案事实予以供认,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林某某赔偿了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梁某、关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魏新律师补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擅长民事诉讼代理,房产纠纷、房屋买卖、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继承、析产纠纷;刑事辩护、附带民事诉讼等,法学理论基础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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