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贷款办不下来算违约吗

如题所述

和贷款中介签了贷款合同不贷了算违约吗?


算违约。贷款合同已经签订,合同已经生效,如果申请人单方面不贷,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贷款合同不放款生效吗


如果说,用户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贷款合同,但是贷款机构没有在约定的期间内放款,这时候贷款合同就是无效的。而用户与贷款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机构正在约定放款期限内准备资金、安排放款,这时候就是未放款,合同也是生效的。
大部分时候,贷款机构是不会违约的,毕竟放款了才可以收取贷款利息,这样对于贷款机构来说才是盈利的。

贷款没到账合同生效吗


生效。贷款合同签了,但是没有放款。
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是出借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出借的义务。
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核实贷款银行的商业信息。
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前应仔细核实贷款银行的商业信息,一家银行经常出现贷款逾期到账的情况,那么无疑对借款人的后续准备起了冲突。
2、核实贷款合同内容是否有误。
贷款合同中一般都会涉及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等信息,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应仔细核实这些信息是否有误。
3、签订合同后可留存一份。
为了方便后续的查看以及其他用处,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索要一份合同进行留存。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后,合同的效力及于合同双方。
扩展资料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
贷款的三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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