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合伙人购买了一个公司A,又成立了一个新公司B。
如用A公司的固定资产处置设立了新公司B,新公司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B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
如用A公司的资金处置设立了新公司B,新公司借货币资金,贷实收资本;B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
如几个合伙人用自己的资金或资产重新设立新公司B,新公司借货币资金或资产,贷实收资本;B公司和A公司无直接关系。
仅供参考。
追问谢谢您
应该是最后一种,A跟B没有直接关系,就是A把自己的固定资产和客户打包卖给了B,B用买A公司的钱重新择址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应该是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