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母亲有抚养能力的,父亲死亡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父亲去世后,其遗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追问孩子才6个月,母亲26岁,什么工作不会做,一直都是父母给的生活费。现在发生这事,再把孩子判给他妻子,本人老人丧子,再失去孙女,再失去儿媳。再失去儿子死亡换来的赔偿。国家真能违背道德,考虑后果这样判吗?老人什么都没了,他妻子说了要分这钱,孩子最多带到走路,就去嫁人,生子。很快忘事记这事,毕竟她们才结婚2年。希望您给于我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