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们是做教育培训的,我们3个人合伙,我A,还有2个B,C。在14年A和B一起和把项目测试成功盈利了,当时还不是合伙人就是住一起的,我就想让B一起做点事情,基本上就是成交一单给他提成的吧,B每天的工作主要负责推广,发帖工作,我负责营销,讲课,成交,整体的策划,也就是说基本上都是我负责了,B知识负责发帖推广下而已,今年15年我叫C过来一起合伙了。
我们是这样合伙的,首先大家一起试用3个月时间,在试用期间我承诺,先交3000元押金以视诚意,并且我每个月还得给他们每个人每月2000元生活费保证,如果过了试用期我会给他们每人10%,我80%,他们B,C都是负责发帖,推广的工作,我负责后面一系列的营销成交等工作,如果不合适我把3000元押金全额退款给他们,也就是说3个月工资都有6000元了,如果不合适他们交的3000元押金我也退,这样分配他们都要吵架闹矛盾,现在问题来了,我这3个月试用期间这种模式合理吗?对他们难道还不够好吗?我基本上已经是全面为他们考虑的,3个月不合适大家一起可以有互相选择权,都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往接下来的合伙人发展,如果合适那么就是B、C每人10%,我80%,因为B,C身上都没钱,他们都只有差不多5000块钱存款,我出大头的,我这样做难道还不是为他们全盘考虑的吗?我有什么错呢?
在这里希望得到创业前辈的指点,我真的有点想放弃了,我们才刚刚在一起工作了7天时间,就出现这个问题了,可能是他们对这个分钱的不满意吧。希望大家发表下意见,我也好思考要不要做下去了,不行还是自己干算了。
谢谢你,我等了这么久的问题,我想通了,如果下面还有谁有其他意见的也可以多发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