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农村父母过世房产证归谁所有?

父母都是农村户口都已过世留下的房子该如何处理?

家在农村父母过世房产证归是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只有村民才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法律并不禁止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父母的房屋属于他们的合法财产,依法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目前实行房地一体主义,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则房屋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获得。
法律分析
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而个人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当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所有权依旧是属于村集体的虽然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不是村集体成员,已迁出去了的,也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不能进行修缮、翻新、重建等,等房屋倒塌以后,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目前农村五保户以及其他无子女老人的供养可以由集体组织供养,也由其他亲人或者其他人员供养,而在供养时可以签订供养协议,确定宅基地的继承方式,如果老人是被其他亲人或者其他人员供养,那么宅基地以及房屋就有其他人员继承!现在在进城热潮的推动之下,许多农村的年轻人都将户口迁入到了城市,而老人的户口依旧在农村,这种情况下当老人去世之后,子女可以通过继承老人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15
没有其他约定的话,子女继承没问题,问题是子女户口性质,如果为农户,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子,如果非农,就只能继承房屋,而无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成为“无产阶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17
如果父亲去世了,母亲放手房子的土地红继承权剩兄妹二人哥哥不结婚妹妹出嫁哥哥买地钱如何分配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9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
  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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