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 人没了 派出所有责任么

派出所说现在直接拿钱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是这样的么?
还有现在取保候审后 人跑了 派出所办案的会有责任么

知道的告诉我 谢谢

  取保候审后人没了,派出所没有责任,应当犯罪嫌疑人承担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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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11
跑?随便,派出没有什么责任的。
跑的后果:
1.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钱归国家了。
2.上网通缉,你以后就做黑人吧,随便你逃多少年,终生追究。
3.被抓到后逮捕羁押,不得取保候审。被抓到后,检察院继续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那个时间可是不短,你在看守所慢慢等。

都已经取保了,基本上等法院判决就行了,怎么要当逃犯?派出所对取保应当履行的职责原文如下: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
(二)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四)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日前,通知原决定机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13
取保候审是有法定条件的,要按照一定程序办理的,取保候审后人跑了,派出所没有责任。相反,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第3个回答  2009-04-11
取保候审是正常的程序合法的 凭想象也是跑了不关派出所的事 人家是按正常程序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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