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直接列支可以税前扣除吗

如题所述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对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是采用拨缴方式,不再使用原法规定先计提方法。只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部分支出可在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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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0

工会经费直接列支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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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09

工会经费直接列支可以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工会经费有两种拨缴方式,直接拨缴给工会组织,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由受委托的地税机关代收,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

因此,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工会经费不是凭发票而是凭拨缴的专用收据(代收凭据)在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工会经费两种拨缴方式:

实务中,企业基层工会日常使用的工会经费(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等)的来源有两种形式:

1、先缴再返。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向工会组织拨缴,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上级工会组织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

2、分级拨缴。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后,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留成部分(一般为60%)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取得本单位基层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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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5-27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由以上规定可知,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在税前扣除,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扣除比例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二必须是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三是具有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企业按规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但没有按要求拨缴,而是直接以发生的符合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支出发票等列支,其支出不得作为工会经费在税前扣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2-05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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