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的有“午门斩首”一说吗?

如题所述

午门一直被认为是皇帝对付官员和罪犯的行刑场所,但经过学者们的考证,这种观点遭到质疑:“推出午门斩首”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说法,那么午门是砍头的地方吗?

既然这是不合理的,为什么会有“午门斩首”这样的说法呢?

第一个原因是在封建社会,皇宫是封建权力的象征和中国最高的政治中心,普通人不可能了解宫殿里的生活和发生了什么,所以许多关于宫殿的故事引起了极大的兴趣,那些流传下来的宫廷轶事往往包含许多似是而非的元素。

第二个原因是文学作品如小说传奇的传播,明朝以前,从未有过“午门斩首”一说,自明代以来,它逐渐出现并增加,《说唐后传》是中国早期演义小说,它讲述了罗通扫北和薛仁贵东征的故事,其中,有许多关于引入午门砍头的情节。

在《封神演义》和《说岳全传》中,也有午门被斩首的故事,晚清时期,大量才子佳人故事、公案故事和杂剧中,都有人们常说“午门是用来斩首的”,这表明这种情节的产生和传播只是在明清时期。

实际上并没有所谓的“午门斩首”,但是也并不意味着午门从来没有执行过斩首的死刑。

在明朝的历史上,确实有许多官员被带到午门接受审问,同时死在午门门外,但这并不是斩首,而是廷杖致死。

在明朝,如果大臣侵犯了皇帝的尊严,他就犯了“逆鳞”的罪名,并处以“廷杖”刑罚,“廷杖”其是就是用一根大棍子打屁股,用麻布把罪犯绑住,这样他就不能动了。

然后用绳子绑住他的脚,让战士们从四面抓住绳子拽住,只露出他的臀部和腿,接受廷杖。先由军校打三下,然后,数百名士兵在轮流用棍棒执行,完成后,用厚布把人包起来,几个人把他们扔到地上。经过这种惩罚后,很少有人能活下来,即使不会死,也会终身残疾,所以“午门”是实施这种酷刑的地方。

郑德统治时期,明朝武宗皇帝在同时廷杖107名大臣,此后不久,嘉靖皇帝打破了记录,同时廷杖124人,其中16人当场死亡。

归根结底,廷杖制度仍然是封建中央集权制发展的产物,是封建皇帝铲除异己、巩固统治的虚荣心和统治欲望的表现。

在当时的封建观念下,杀人被视为凶事,一般来说,皇帝不会让

这样一个不幸的谋杀地点靠近他的宫殿,所以自古以来,囚犯的地方不仅在宫殿的入口处,而且在首都城外,通常在拥挤的街道上。

《礼记·çŽ‹åˆ¶ã€‹æ‰€è¯´çš„“刑人于巿,与众弃之”,说的就是囚犯在街上被斩首,然后被抛弃在那里。清代,北京在宣武门外菜市口进行斩首,在像菜市口这样拥挤的地方选择杀戮和砍头的地方,是因为封建统治者想用屠刀捍卫他们的专制权威,同时也是为了恐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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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9

古代并没有“午门斩首”一说,但是确实有“午门”这个地方,而且也确实有很多官员死在这里,但是大多都是廷仗致死。事实上,是不存在“午门斩首”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午门从来没有执行过砍头的死刑。在明朝的历史上,许多官员都会被带到午门审问,同时死在午门外,但这不是砍头,而是廷仗致死。在明朝,如果一个大臣侵犯了帝王的尊严,那他就会被处以廷仗的刑罚。廷仗就是用一根大棒打罪犯的屁股,这个我们在古装剧中经常会看到。


为了让罪犯在挨打的时候不乱动,还会用一根绳子绑住他的身体。在廷仗结束后,他们被裹在厚布里,几个人把他们扔到地上。经过这种惩罚之后,几乎很少能有人能存活下来。即使他们不死,他们也将永远残废,这种刑罚只会在午门进行。在郑德统治时期,明朝的武宗帝就曾用廷仗处罚过107个大臣。此后不久,嘉靖帝打破记录,处罚过124人,其中16人当场死亡。

归根结底,这种廷仗制度仍然是封建制度衍生出来的刑罚,是封建帝王消除异议、巩固统治的强烈体现。在当时的封建观念下,杀人被认为是一件残忍的事情。所以,帝王是不会让这样一个杀人的地点靠近他的宫殿的。所以自古以来,斩首罪犯的地点都不会太靠近皇宫。而是选在城外,通常是在拥挤的街道上进行。

《礼记·王制》中就有过这样的记载:“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意思就是,囚犯在街上被斩首,然后被抛弃。清朝时,北京在宣武门外的菜市口斩首罪犯。之所以选这样拥挤的地方斩首罪犯,就是因为帝王要通过这样的行为来巩固他的专制权力和威慑人民。

第2个回答  2022-07-28
午门斩首来历如下:
明代时,如果大臣触犯了皇帝的尊严,便以“逆鳞”之罪,被绑出午门前御道东侧打屁股,名叫“廷杖”。起初只是象征性责打,后来发展到打人致死。如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皇帝朱厚照不顾国民疾苦,而又要赴江南选美女。为此群臣上谏,皇帝发怒下令廷杖舒芬、黄巩等大臣130余人,当场打死11人。此外明嘉靖皇帝朱厚_,继承其堂兄朱厚照的皇位后,欲追封他的生父兴献王为帝,遭到大臣们的抵制。群臣100多人哭谏于左顺门,皇帝下令施行廷杖惩罚,当场毙命17人,所以民间有“推出午门斩首“之言流传。
在电视连续剧里,经常会听到“推出午门斩了!”等话语,午门成了传言中处决死刑犯的场所。实际上是以讹传讹,斩首从来不在午门举行。
午门建于明代,由永乐皇帝朱棣所建。明代,只是“廷杖”时在午门处决,但有时也会打死,所以成了杀人的地方;清代只是打仗回来庆祝在午门而已。
其实明清皇宫门前极其森严,犯人“斩首市曹”决非此地,而是必须押往柴市(今西四)或菜市口等地刑场处决的。推出午门斩首是皇帝说别在我家里杀人,更不是让在皇帝家门口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