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8月跟二房东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但于今年十月房子所有人,大房东,上门告知由于二房东逾期10天以上未交房租,他与二房东的租房合同作废,他要把房子收回来不再租给他,后考虑到我们几个住户还在,就没有赶我们出去,但一直叫我们不要再交房租给二房东了。后来二房东有把房租补交给大房东,大房东虽然卡里收到钱了,但他还是坚持要把房子收回去,因为二房东不仅因为逾期交房租,其他地方也违约了。现在我们之前向二房东交的房租到期了,该交下一季度房租了,由于大房东坚持不让我交房租给二房东,说如果我交了房租给二房东,到时候后果自负,就不敢随便交房租给二房东,但二房东坚持问我要房租,我没交他就把我房里电断了,还在把我的东西都清理出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继续交房租呢,还是找哪个部门比如报警之类的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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